2005.12.07 工商時報
Google執行長施密特:奉行7、2、1原則 做好時間管理
林秀津
在成為Google執行長以前,艾力克.施密特在矽谷科技業還是一個相對默默無聞的人。但Google這些年來的快速成長以及該公司股價飆漲的氣勢,已使得施密特成為當今美國科技業中赫赫有名的管理人才。
Google創辦人佩吉和布林的力邀下,施密特四年前加入該公司,一肩挑起Google多數的管理事務,讓佩吉和布林得以繼續在他們專長的研究和創新領域發揮。
許多人應該都聽過,規範Google這家企業從上到下員工行為的唯一準則就是「不要作惡」(Don't be evil)。而施密特在美國有線電視網CNN日前的專訪中,不僅侃侃而談這條準則對公司的影響,還另外透露他個人和其他管理階層奉行的七、二、一管理原則。以下是訪談摘要:
問:「不要作惡」這個原則對Google有甚麼影響?
答:早期有一天,我們在一個會議中討論某個提案的可行性,忽然有一個工程師說「那樣做就算是作惡了」。他那句話的威力就好像他說現在會議室裡有個殺人犯一樣,整個氣氛為之凝結。雖然有人試圖辯駁他的說法,但最後我們還是決定不要採用該提案。
這樣的情節每小時都在Google幾千名員工之間上演。我們每個人對於「甚麼是作惡」可能有不同定義,但在這個大原則之下,我們至少會有一番比較健康的辯論。
問:Google的工程師都會將他們兩成的時間用在一些和工作沒有直接相關的創新計畫上。你也是這麼做嗎?
答:那只適用工程人員,並不適用於業務和管理人員。我們管理人員的原則是,將七成的時間用在處理搜尋和廣告等核心業務,兩成的時間用在與核心業務可能相關的業務,最後一成的時間則是用於真正新穎的事務上。
問:你們怎麼執行這項規則?
答:有一陣子,我們會把不同的計畫放在不同的辦公室,這樣一來,如果我們在一間房間停留太久,就會知道自己沒有做好時間分配。那樣的設計是有點愚蠢,可是效果卻很好。現在,公司已經有專人管理這件事,所以大家就可以確實掌握我們是如何分配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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