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

書單: 安迪葛洛夫:Only paranoid survives.

Aug 25, 2019

軍公教年改釋憲今天下午出3項解釋


軍公教年改釋憲今天下午出3項解釋

大法官受理軍、公、教年改釋憲,今天下午將作出釋字781、782、783號解釋,大法官將會在一天內連出三號解釋,這三號解釋因標的很多,也形同是對退撫新制的檢視,影響層面極大。這三號解釋的結果可能為合憲、部分合憲與部分違憲、立即失效、定期失效或不宣告違憲的「檢討改進」;三案是否有相同結果也待下午公布。
大法官審理38名在野立委聲請解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違憲疑義案,去年12月4日開軍改說明會,公、教部分則在今年5月15日上場。大法官針對軍公教分別列出8、6、6項爭點,6月24、25日分別進行軍、公與教年改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聲請立委認為新修正的條文侵害軍公教受憲法保障的財產、工作和生存權,也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比例原則。行政院則認為,半世紀以來國人平均餘命增加18歲,而去年只有18萬新生兒,由國家負保證支付責任而用稅收填補基金虧損,讓年輕工作世代來承擔過往軍公教人員過度保障的退休金制度,明顯違反世代間公平正義,基金若破產,危及現職和退休人員的老年經濟。
行政院主張,有多號大法官解釋闡明任何法規皆非永遠不能改變,立法者因應時代變遷制訂、修正或廢止法律,這與「禁止法律溯及既往」無關。
聲請軍改釋憲的代理人陳淳文教授質疑,政府若以窮困抗辯,那應有具體的撙節支出,我國是稅收小國但卻有肉桶政治,這不是軍公教該承擔,只能說是民主的代價。
關係機關代理人孫迺翊教授表示,若要政府負責最後給付責任,會變成用稅收填補無底洞,等於重返「恩給制」,國家分配資源必須兼顧公務員制度性保障與社會國原則,社會國原則重於服公職權制度性保障。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