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6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0/30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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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委指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涉嫌抄襲學生論文案,教育部今天下午將召開學術審議會討論,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下午的會議會針對「學術成果」的範疇和定義進行討論,沒有要特別處理管中閔論文的問題。「我們只是要釐清學術成果的定義,不是要釐清管中閔的論文,也沒有特別針對他的校長聘任案。」
但如果一旦認定管的爭議論文為學術成果的範疇,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後續可能會請台大進行實質調查,或由教育部請學術審議委員會組專案調查。不過她也強調,今天下午的會議,只是討論學術成果「範疇」的定義,「沒有任何預設立場。」
但如果一旦認定管的爭議論文為學術成果的範疇,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後續可能會請台大進行實質調查,或由教育部請學術審議委員會組專案調查。不過她也強調,今天下午的會議,只是討論學術成果「範疇」的定義,「沒有任何預設立場。」
李彥儀指出,台大學倫會雖開過兩次會,但一直沒對「學術成果」釐清樣態,沒有說清楚「研討會的文章算不算學術成果」。
她說,教育部因此才會提到由學術審議委員會召集人工作小組討論,主題包括:一般研討會的論文,如果沒公開發行出版,或是沒經嚴格審查,這樣研討會發表的文章算不算學術成果?此外,研討會發表文章,一旦違反學術倫理,算不算教部要處理的案件?「我們只是要釐清問題,不是要釐清管的論文。」
台大:等他們找更厲害的來討論
教育部召開學術審議會討論釐清「學術成果」的定義。對此,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主任、研發長李芳仁受訪時表示,教育部要開會「很好啊」,看他們能不能找出更厲害的人來討論。
李芳仁指出,假如教育部對於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第一次的開會結果不滿意,那第一次就可以直接開會討論,不用再把文退回台大。之後台大根據教部第二次發文再開會討論一次,回覆之後,教育部還是不滿意,「那教育部就自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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